为所欲为听上去更多的是贬义,但这里讲的却是褒义。这就是在择业上,做自己最想做的,一直做下去,做到最好。这与西方社会所谓的人生有三种选择一致:最佳选择是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并赚到很多钱;次等选择的事自己并不一定喜欢,但能赚到很多钱;最差就是既做不喜欢的事,也赚不到多少钱。遗憾的是,只有极少的人能做到最佳选择,而绝大多数的人则列入第三种。但不管如何,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应该是成长、择业的首要选择。这也是西方国家家长、学校、社会普遍鼓励孩子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而不是最流行、最赚钱的行业。因为他们知道,兴趣是第一老师,只有对真正感兴趣的事,人们才会倾其所有,做到最好。
这也是很多中国留学生看不懂的,尤其是刚到美国时:竟然有那么多美国学生在学些既没前途又没“钱途”的专业!相反的,热门的专业诸如计算机、电子工程等,那一个不是挤满了中国学生!这无可厚非,因为我们还在为生存拼搏,热门的专业自然容易找到工作,报酬也高。但工作几年后,工作稳定,家庭稳定,有了一定的积蓄,生存问题解决了后,钱、工作的吸引力大大减弱,很多人就不可避免陷入迷失状态,生活失去了目标。是的,如果你喜欢的是文学,但为了生存而从事计算机编程;如果你喜欢的是机械,但为了生存而选择了电子工程;如果你喜欢的是教育,但为了生存而转做贸易,你有足够的理由感到迷茫。因为你在做自己不喜欢的,所以你不大会做到最好,职业生涯上也得不到晋升。这也是那么多的中国留学生,人到中年,生活失去了方向,唯一的工作乐趣也就是拿到工资单的那会儿。
这种现象在美国人中间也很普遍。有一个机械加工厂,其厂长以前竟然是个律师。不知道他是以前如何进入律师行业的,但他确实做了剧烈的改变。原因不外乎是他想做些实实在在、或许是童年梦想的东西。另外一个事业有成着(很凑巧,也是律师),厌倦了每天为计费小时数(billable hours)而拼搏的日子,决定回到童年的梦想:养牛。几年下来,他不但找到了自己的最爱,而且通过养牛、交易赚到更多的钱(笔者注:美国的律师按照小时收费,有些时间是不能计入的,比如自己吃饭、开车等。而有些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每年要达到的计费小时高达两千多小时,导致律师们习惯性加班。当然,这也是律师的高收入的代价之一)。还有很多的企业高层主管,历经多年的辉煌后,突然决定转入非营利机构,做起济世救民的事来。尽管收入是今非昔比,但他们找到了自己的最爱。人到中年,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就更多。哈佛校友会甚至专门开设让校友反思的培训班,帮助事业有成的校友认们识生活的目标,找到自己的最爱。
我时常想起当年在上海上学时做兼职翻译、帮助国内公司投标要求国际招标的项目,因为这类项目要求全世界范围招标,一切都用英语,而当时的建筑公司,既懂英语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当时一年赚的也不过今天一周赚的,但满意程度绝非今日能比。我是我自己的老板,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客户,涉及到几十个大、中型项目,成就感很高。因为我在做自己最喜欢的事:跟人打交道,发挥一技之长,得到客户、社会的认可。有项目则彻夜工作,没项目则找客户,查阅市场信息,做营销。这让我意识到,为所欲为,才是快乐的根源。旅美几年,经历了商学院培训和职场上的种种磨难,一切都在证明,是该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了。其实想来也简单:一切都取决于你想要什么。养家糊口、孩子上学、社会压力都只是借口,只有你才有资格决定你应该做什么。
mind-blowing. yet if this "do what you like" is true, how come so many people choose the third alternative? it's not like they don't want it, it's that they manage to maintain a normal life.
enter into my middle-age, suddently the fish tank becomes so solid and visible. desperate? kind of.
刘老师现在抽出宝贵的时间无私地将自己的经验和思考分享给大家,就是您喜欢做的事吧^_^
祝您一切顺利!